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安排
答辩时间安排在第15周-第16周(5月22日-6月4日),6月4日(星期日)前各教学单位组织2023届本科毕业生首次、二次答辩工作,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登录等工作。
二、答辩形式
答辩工作原则上,全部采取现场答辩形式,有特殊极个别情况需要采取线上答辩形式的,要由学生提出申请,由答辩委员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采取线上答辩的个别学院,应指定专人对线上平台的录音、录像、表决方式等进行测试,同时要确认参加答辩的人员和学生熟悉线上平台的使用方法,确保答辩质量。答辩期间应加强对平台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答辩秩序正常。
三、答辩准备
(一)各学院须严格把关论文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等文件要求,2023届所有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须严格进行学术规范检查,查重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答辩环节。指导教师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切实担负起对学生毕业论文学术规范、文本写作规范的审查职责。
检测合格的学生应提供检测报告单,简洁报告单或全文报告单由学院统一要求。电子文本检测版须与纸质文本版完全一致,否则取消学生答辩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各学院应组织指导教师把握工作进度及检测要求,确保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论文检测,保证论文质量。
(二)各学院在答辩活动开展前7天,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提交《 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方案》《 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统计表》(附件1),并将答辩安排录入管理系统,告知学生与相关人员。学院的答辩工作方案应包括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名单、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查重检测情况等内容。
(三)学院答辩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参见《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修订)》等文件。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组成若干个答辩小组组织答辩。答辩小组成员应具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资格,答辩小组不得少于3人,设答辩秘书1人。
四、答辩具体要求
(一)答辩资格审核
学院应做好学生答辩资格审核。若存在毕业当年申请延长学习时间者、论文评阅不合格者、由他人代写论文者、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者、伪造数据者、论文检测不满足要求者,或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答辩委员会鉴定不符合答辩资格者,不得参加正常答辩。
(二)答辩要求
1.答辩情况应有详细纪录。答辩要做好答辩记录留存、答辩图片采集,并将答辩图片、音(视)频资料等做好归档,确保过程管理资料完整无误。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建议成绩(占40%)、评阅教师建议成绩(占20%)和答辩成绩(占40%)三部分组成。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小组评定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取整数),综合成绩同时记五级制和百分制。
3.答辩结束后,学生需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毕业论文(设计),修改后的毕业论文(设计)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并符合重复率检测要求后方可作为最终论文提交。“中国知网”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系统中各环节的相关数据资料应同步提交,保证完整。
4.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不同意答辩,或未通过首次答辩的学生,各学院组织二次答辩,答辩前仍须进行论文查重检测。二次答辩仍未能通过者暂不授予学位。
5.学生最终提交至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论文(设计)的定稿电子版本、检测报告单与学院存档的纸质版本必须完全一致。检测报告首页须附在毕业论文(设计)后面一起装订。
五、答辩流程
(一)答辩委员会按照答辩时间,召集答辩小组、答辩人进入答辩室。期间,做好会议记录和答辩记录。
(二)答辩委员会组长宣布答辩开始,介绍答辩委员会委员(各答辩小组)并主持会议。
(三)学生陈述。答辩学生针对自己的毕业论文(设计)情况进行陈述,主要包括:选题依据和研究意义;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主要创新点及不足;研究资料或实验情况等。时间为10~15分钟。
(四)答辩小组提问。答辩小组教师针对论文内容每人需提出1~2问题,所提问题应与课题相关联,并能够反映学生对所选课题的研究水平。时间为5~8分钟。
(五)学生回答问题。学生应针对答辩教师的提问做出回答,答辩教师应有适当的追问。时间为5~8分钟。
(六)答辩小组要详细做好每位学生的毕业答辩记录,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学术水平和答辩人的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进行表决,确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及时在系统中填写相关表格。
(七)答辩结束后,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各学院核准后提交至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
六、材料报送
(一)优秀和不合格毕业论文(设计)的报送
学院结合首次查重检测情况、答辩情况、毕业论文(设计)水平质量等,评选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学院级优秀数量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5%。同时,按照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5%向学校推荐,学校遴选不超过毕业生论文总数的3%的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各学院应于6月5日(星期一)上午10:00前报送《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学院 届 专业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附件2)、论文电子版参加评选。不合格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姓名、学号、原因等信息按时一并上报。
(二)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资料的存档报送
各学院2023届所有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各环节过程管理相关表格等均须在电子系统中按时提交。纸质版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存档资料目录》,做好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一生一袋、学院存档、教务处存档资料的汇总、整理。
需要学生签字的文档(如原创性声明、授权书、系列附表),须在学生离校前签字,或使用电子签名,应提前收取,便于后期学院进行论文装订及存档。
6月9日(星期五)上午10:00前,各学院要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环节认真梳理,全面分析毕业论文(设计)的科学度、综合训练程度、答辩、成绩评定等内容,重点总结工作完成情况、特色及显著成绩、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撰写、提交《 学院2023届 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学院2023届 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附件3)、《 学院2023届 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总结分析表》(附件4)等资料的电子版、签字盖章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其他未尽事宜结合学院教学工作整体安排,参照《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修订)》等执行。
联系人:卞玲、王聪
电话:13733837828、18639779529
邮箱:sjjyk202@163.com
地址: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04室
附件:
1. 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统计表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学院 届 专业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3. 学院2023届 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
4. 学院2023届 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总结分析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