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发改委:取消合并19项行政事业...
[财务处] |
计算机等级考试费、禁行线路通行证工本费……这些费用以后不用再交了。记者昨日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近期取消合并1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于公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 据悉,12月1日起,我省共取消7项省级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合并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合并项目收费标准不变。 7项取消的收费项目: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费、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费 |
发表时间:2013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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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三部门出台规定加强培训费管理 ...
[财务处] |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加强和规范培训费管理,推进干部教育培训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首次对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财政资金在境内举办的三个月以内的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等进行了规范。 《办法》规定,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审批备案和执行情况报告机制 |
发表时间:2014年01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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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党支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财务处] |
为进一步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推向深入,增强支部全体党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10月15日财务处党支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此次活动。 此次活动组织全体党员观看大型历史纪录片《初心永恒》。影片以详实的史料集中展示了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鏖战独树镇、刘邓大军强渡黄河等一幕幕扣人心弦、惊心动魄的历史片断,讲述了吴焕先、杨靖宇、彭雪枫等一个个救国救民 |
发表时间:2019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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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党支部开展“学榜样,践初心”主...
[财务处] |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10月28日,财务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学先进,践初心”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对标先进,比学赶超,扎实工作。 本次主题党日活动首先组织大家集中观看专题片《榜样4》。该专题片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通过先进代表访谈、典型事迹再现、分享入党初心等多种形式,报道了从95岁的老党员张富清对着电视机镜头重温入党誓词,到吃亏书记李连成、扶贫 |
发表时间:2019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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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办住房公积金提取和公积金贷款业...
[财务处] |
省直各缴存职工: 因中心进行年终结算,住房公积金提取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于12月16日起停止办理, 2014年元月起恢复办理业务,敬请广大职工相互转告。 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
发表时间:2013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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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时间的通知
[财务处] |
尊敬的省直广大职工: 为向省直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资金中心在今年三月份继续开展“文明服务月”活动,本次活动的主题是:“稳步推进管理科学规范,巩固提升服务高效便民”。中心承诺全体员工认真执行文明服务规范,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等服务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监管,全面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为方便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自今年三月份起,提取业务时间由原来每月25 |
发表时间:2014年03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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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通12329服务热线的通知
[财务处] |
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和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力支持下,河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近期已完成现有服务热线与郑州地区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对接工作。4月1日,省直12329服务热线正式开通,原服务热线65908401与12329服务热线同步运营。 该服务热线可提供公积金信息查询、公积金业务办理指南和人工客服等服务,公积金信息查询和公积金业务办理指南为7天 |
发表时间:2015年0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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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务处] |
省直缴存职工: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文件精神,参照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36次会议决议,结合省直实际,我中心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作出如下调整: 一、提高贷款最高额度 符合省直中心贷款条件,借款人本人或夫妻双方在省直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以家庭为单位统一调整为60万元 |
发表时间:2015年0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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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
[财务处] |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规范贷款行为,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和人行郑州中心支行三部门联合下发的《河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以下调整: 一、贷款职工首套、二套房的认定以本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贷款的月还款额最高不得超过借款人家庭月均收入的50%,同时月还款额不得 |
发表时间:2015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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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学年学生缴费须知
[财务处] |
2012-2013学年,学生缴费继续使用学生基本信息采集时申报的郑州本地建行卡进行代扣,如无特殊情况不受理现金、银行汇(缴)款或其他方式缴费。请学生妥善保管银行卡,以免丢失带来不便。 一、缴费:学生最迟于2012年8月20日前持卡到当地任一建行网点或自助银行足额存入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见附件)。除以上项目必须足额存入外,银行卡还必须保留至少11元余额(年费10元、卡内余额1元 |
发表时间:2012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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