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综合办公平台校外访问说明
[财务处] |
|
发表时间:2023年03月16日 |
|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
[财务处] |
一、政策调整背景和意义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大兴调查研究的重大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置房安家,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决定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和贷款政策 |
发表时间:2023年04月24日 |
|
关于学生缴纳2023-2024学年学费和住宿费...
[财务处] |
各学院: 为圆满完成收费工作任务,保证学校事业收入的实现, 现将2023—2024学年学生缴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方式 方法1:关注“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财务处”微信公众号,进入首页后打开右下角的“支付平台”,登录校园统一支付平台后进行缴费。 方法2:打开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下方学校支付平台二维码,登录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进行缴费。 学校支付平台二维码 在校生使用用户名方式登录,登陆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 |
发表时间:2023年07月04日 |
|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
[财务处] |
省直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经研究,决定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和贷款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宽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政策 (一)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5年内房地产交易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购房手续或凭证以及税务部门 |
发表时间:2023年04月24日 |
|
关于2023年端午节假期安排的通知
[财务处] |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端午节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3年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3年6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25日(星期日)上班,班车执行工作日运行方案。 二、有关要求 1.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对本单位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严防发生意外事故。 2.学校总值班室实行24小时 |
发表时间:2023年06月15日 |
|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短信提醒业务的通知
[财务处] |
全体教职工: 因中国建设银行与我校签约的十年免费短信通知已到期(主要涉及2013年原财专批量办理的代发工资账户),本年的短信提醒业务开始扣费,95533已批量发送扣费或欠费短信通知。 若您不需要短信通知,可编辑短信“QXZH#账户后四位”发送至95533,即可取消该账户短信通知。如有欠费,取消后欠费即可减免,已扣费的也会退回相应费用(退费金额扣除已使用天数,每天费用0.0833元)。 如需 |
发表时间:2023年05月04日 |
|
关于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财务处] |
校属各单位: 接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通知,截至目前我校仍有部分教职工未进行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名单见附件),汇算清缴工作进度缓慢。根据主管税务机关错峰申报要求,请各单位务必通知相关教职工在5月31日前完成汇算清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纳税人应及时依法依规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请校属各单位务必逐一通知并督促相关教职工尽快登录 |
发表时间:2023年05月29日 |
|
关于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期间暂停办...
[财务处]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于2023年6月30日对省直缴存职工进行个人账户年度结息。为做好结息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河南政务服务网、豫事办等网上服务渠道,于2023年6月29日上午9:00起关闭。 二、省直住房公积金经三路和东区服务大厅,于2023年6月30日停止受理全部柜面业务。 三、以上停办业务将于2023年7月1日上午10:00恢复正常 |
发表时间:2023年06月27日 |
|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属...
[财务处] |
|
发表时间:2020年12月25日 |
|
增值税电子发票阅读器
[财务处] |
增值税电子发票阅读器为国家税务总局推荐的增值税电子发票专用阅读器,供相关使用者阅读和打印各类增值税电子发票。 |
发表时间:2023年06月1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