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4年预算和2024-2026年收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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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预算管理工作实际,现就编制2024年预算和2024—2026年收支规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编制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 |
发表时间:2023年0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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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科工作职责
[财务处] |
1.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和学校财务预算方案,根据《会计法》、《政府会计会计制度》和《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组织各项资金的收支会计核算工作。 2.负责会计科目、经济分类和功能分类科目体系的总体设计及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审核学校发生的各类经济业务原始凭证合法合规性,正确使用会计科目,编制会计凭证,按要求做好会计凭证的复核、记账和打印工作。 4.负责各种账目调账、结账、对账和核查 |
发表时间:2022年0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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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科工作职责
[财务处] |
1.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重点,做好省级部门预算的编报工作。 2.根据上级下达的经费指标及学校的实际情况,编制校内预算分配方案,经学校研究同意后组织执行。 3.按季度对校内各预算项目经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编制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并及时向校内各单位通报。 4.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及学校财务管理需要,做好预算凭证编制、科目、项目更新。 5.统筹分配国家和省级专项经费,督促学校相关部门 |
发表时间:2022年0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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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科工作职责
[财务处] |
1.负责学校银行账户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按规定做好账户的开立、年审、备案工作。 2.负责学校债务的还本付息、对账以及信息上报工作。 3.根据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要求,做好财政专户和国库资金的上缴工作。 4.根据学校财务预算和经费开支情况,保证学校资金支付顺畅,努力加快资金的执行进度。 5.根据复核后的会计凭证,按银行结算相关规定办理学校各项资金结算工作。 6.做好现金的保管,确保现金安全,按规定 |
发表时间:2022年0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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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省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善和...
[财务处] |
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河南省省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将开展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以下简称“绩效监控”)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监控对象 绩效监控分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监控和项目支出绩效监控,监控对象为2023年部门预算资金,监控时点为7月31日。 二、绩效监控主要内容 一是绩效目标 |
发表时间:2023年0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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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业务科工作职责
[财务处] |
1.做好学校收费管理工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收费标准,合法开具收费票据,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确保收费合法合规。 2.负责财务制度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实际,及时制定和更新各类财务制度。 3.负责各类票据的领用、保管、开具和核销工作。 4.负责会计档案管理。 5.参与学校政府采购和招标工作。 6.全处综合性请示、报告、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的起草。 7.全处公文的收发、传递。 8.财务处网站 |
发表时间:2022年0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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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信息科工作职责
[财务处] |
1.做好财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及网络基础架构的设计、建设与升级工作;参与有关信息化的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 2.负责财务信息系统的安全和监控工作;通过数据备份、严格的身份验证、日志记录、信息访问授权等技术手段保证财务信息的安全。 3.承担财务信息化建设的后台支撑工作,保障财务服务器有效运行;负责对财务系统、收费系统、网上预约报账系统、微信公众号等财务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升级、实施与运行 |
发表时间:2022年0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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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管理科工作职责
[财务处] |
1.建立健全学校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 2.积极探究新形势下项目绩效管理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评价指标体系,提高评价质量和效果。 3.做好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开。 4.针对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提出绩效问责和奖惩建议。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发表时间:2022年0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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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所得...
[财务处]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贯彻落实事项公告如下: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50%扣除。 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 |
发表时间:2023年0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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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
[财务处] |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提高个人所得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下简称“一老一小”扣除)标准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通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
发表时间:2023年0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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