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信息科工作职责
[财务处] |
1.做好财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及网络基础架构的设计、建设与升级工作;参与有关信息化的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 2.负责财务信息系统的安全和监控工作;通过数据备份、严格的身份验证、日志记录、信息访问授权等技术手段保证财务信息的安全。 3.承担财务信息化建设的后台支撑工作,保障财务服务器有效运行;负责对财务系统、收费系统、网上预约报账系统、微信公众号等财务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升级、实施与运行 |
发表时间:2022年0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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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管理科工作职责
[财务处] |
1.建立健全学校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 2.积极探究新形势下项目绩效管理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评价指标体系,提高评价质量和效果。 3.做好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开。 4.针对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提出绩效问责和奖惩建议。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发表时间:2022年0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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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所得...
[财务处]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贯彻落实事项公告如下: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50%扣除。 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 |
发表时间:2023年0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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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
[财务处] |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提高个人所得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下简称“一老一小”扣除)标准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通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
发表时间:2023年0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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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
[财务处] |
国发〔2023〕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 |
发表时间:2023年0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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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
[财务处] |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 |
发表时间:2023年0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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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
[财务处]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就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
发表时间:2023年08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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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
[财务处]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
发表时间:2023年08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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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2年决算公开
[财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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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年0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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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年终财务报销、结账有关事宜...
[财务处] |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3年财务决算相关工作,现就年终财务报销、结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外报销截止时间 为了保证年终决算顺利进行,2023年财务报销截止时间为12月19日。 二、项目清理 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预算管理办法》,年终各类结余结转资金除科研项目经费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外,均由学校统筹纳入下年预算。 三、借款清理 根据年终结账工作要求,12月20日起不再办理借款业务,已借款(含现金 |
发表时间:2023年12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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