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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与数学学院课程带头人制度实施办法
2021-04-21 15:09  

    课程建设是高校教学工作中的一项基础性的建设。为了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课程带头人管理办法》,特制定在统计与数学学院本科教学的主要课程中分批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

    一、课程带头人制定实施范围  
     1.凡统计与数学学院承担的本科生必修课,原则上都要实行课程带头人制度,实施过程中可以分期分批进行。  
     2.实行课程带头人制度的课程,要先对任课人员(含课堂讲授、指导实验、辅导等环节的教学人员)进行调整、精心组织队伍,组成课程组。课程组设组长1人。课程组组长称课程带头人人。
    二、课程带头人选拔条件

1.具有良好的师德素质,德才兼备,教书育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勇于开拓。善于团结协作,具有作为课程带头人的组织管理能力。

2.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教学、教研及科研工作。

3.除了在教学、教研、科研方面满足学校要求的课程带头人基本条件外,重点建设的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三、课程带头人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按选拔条件向学院申报。

2.学院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人选,向学校写出推荐意见。

3.被推荐人员填写《课程带头人申报表》,并将个人的教学科研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报教务处、科研处审核。

4.由学校教学委员会评审后,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予以公布。

5.课程带头人的选拔每3年进行一次。上届课程带头人符合条件的可续聘。

6.同等条件下,按选拔条件高低排序。

7.原则上一门本科专业核心课程、或一门公共基础课确定一名课程带头人。

四、课程带头人的职责

课程带头人需服从学院工作安排,基本职责是负责本课程的建设与发展。具体职责如下:

1.在学院的领导下,组建课程组,精心组织教学队伍(含课堂讲授、指导实验、辅导等环节的教学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负责青年教师的培养。  
    2.组织制定并主持实施课程建设规划,积极进行课程改革。任期内,主持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项,或主持校级及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或进行与本课程相关的研究课题1项,或完成课程资源库的建设。
    3.组织制订课程教学大纲、实验大纲、考试大纲、课程实施计划、课程考核等教学文件。  
   4.组织本课程范围内的教学改革活动和教学法研究活动,掌握本学科学术动态,组织任课教师对本课程中的理论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根据课程的发展,原则上每年举办本领域的学术讲座1次
   5.负责本课程的教材建设。  
   6.组织申报本课程范围内的教学研究项目和教改基金课题,任期内,至少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教研论文1篇,或核心刊物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出版专著、统编教材1部;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7.负责本课程的教学管理和教学工作评估。  
   8.了解学生对本课程教学情况的反映,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

、课程带头人的待遇

1.学校颁发《课程带头人聘用证书》。

2.考核合格的课程带头人补贴工作量按照学校相关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执行,课程带头人负责的省级精品在线课程、一流课程团队等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资助。

六、考核办法

1.学校对课程带头人每年度考核1次。

2.考核工作依据课程带头人的职责和工作实际,由学校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等相关部门组织落实。

3.考核内容主要是依据申报表中的带头人对课程建设的规划内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享受课程带头人补贴工作量,并取消其资格。

 

附表:

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课程带头人申报表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课程带头人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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