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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与数学学院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
2021-04-21 11:30  

   为了保证学院教学信息的及时反馈,完善教学质量监督和评价体系,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实现教学运行环节和过程的制度化,同时,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的主体作用,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豫财院字〔2018〕67号)特制定统计与数学学院实施办法。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豫财院字〔2018〕67号)特制定统计与数学学院实施办法。

   一、教学信息员的设置

   每个班级设置学生教学信息员1-3名,原则上由班级学习委员兼任,或由学习部组织班级学生选举产生。发生人员变更时,原信息员职务自动解除,由新的学习委员兼任或重新选举。

   学习部按年级设置对应教学信息联络员1名,负责各个年级教学信息员联络工作。

   二、教学信息员应具备的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

   2.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

   3.有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实事求是,认真负责,敢于发表意见。、

   4.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以及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5.能够深入到同学中间,广泛收集意见,密切师生联系,及时准确地向学院反馈信息。

   三、教学信息员的职责

1.负责了解和收集学生对学院在教书育人、教学质量、教学水平、教学内容、学术气氛、教学条件、教学方法及手段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收集和反映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水平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教学过程各环节(备课、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实践环节、课程设计、考试等)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收集和反映学生对教学管理部门、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教学活动的组织、教学质量管理等的意见和建议。

4.负责收集和反映学生在到课、听课、实习、实践、考试等教学活动中的情况与问题。

   5.负责收集和反映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如无故漏课、调停课、上课迟到、提前下课、上课过程中接听电话、在课堂讲授与教学无关的内容等情况。

   6.及时反映教学设施保障问题。

   7.协助学院开展教风、学风情况检查工作,及时反映教师在教学中的先进事迹,推荐优秀教师典型,反映学生学风问题。

8.及时将学院有关教学的信息传达给学生。

   9.按时参加教学信息员例会,每月填报《学生教学信息反馈表》2次,及时客观公正地反映实际问题。

   四、教学信息员的管理

   1.学生教学信息员由院办负责领导与管理,院学生会学科部协助管理。

   2.公共课信息员经学院审核后颁发聘书,聘期为一学期。

   3.教学信息员在履行职责时,任课老师和个人不得进行阻扰和干预。

   五、奖励办法

   1.每学期学院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表现出色的学生教学信息员,授予“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称号及证书。

   2.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或不称职的信息员,予以解除职务。

数学与统计学院2012年4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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