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中秋 、国庆将至,为切实加强“双节”期间风气监督,确保廉洁过节,根据省纪委和高校纪工委的有关通知精神,现就节日期间的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等;严禁违规公款接待;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旅游、餐饮住宿等活动。
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违规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参与各类“酒局圈”、出入私人会所、到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三、校纪委监察室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信访渠道,充分利用信件、电话、网络、微信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监督,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发生的顶风违纪问题,从严追责问责,以严肃的问责维护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权威性、严肃性。
四、认真组织学习高校纪工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见附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
年9
月19
日